出來外面跑的,多少都會遇到大小車禍,難免碰到很能吵的小黃,或是一些態度很差的肇事者,如果自己不懂一些車禍小常識,被欺負是在所難免的,所以這邊整理一些車禍的小常識,能保護自己,也能保護周邊的人。
以下的文章大多來自部落客"法蘭克",感謝他詳盡跟專業的文章
- 階段一 事故現場處理
1. 排除潛藏的危害與救人
2. 保留車禍現場的完整
à拍照
à劃線(定位車輛)
à移除車輛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:
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,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,處新臺幣
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;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
3. 報警處理並聯絡保險公司或親友協助
- 階段二 法律程序的解決
1. 釐清責任歸屬,再談賠償
à路權的判定來釐清責任
(大多數調解的責任歸屬,都來自是否違規,再來就是路權判定,如果當下真的判定不了,可以花錢,花時間等待鑑定)
2. 善用各種法律途徑,解決糾紛
和解à私下和解或在警察機關和解
調解à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法院調解
訴訟à法院訴訟(民事或刑事)
有人員傷害或死亡,才進入刑事責任,車禍常見的刑事責任
“過失傷害” à “重傷害” à “過失致死”
民事以及刑事等會遇到地法律快速整理
對方若要採取”以刑逼民”,無確切證據,可能涉汲”刑事誣告罪”
車禍處理法律流程圖:
3. 遵守法律規定的時效與期間
刑事訴訟乃告訴乃論,有六個月的追訴期
民事訴訟,則是有兩年內要行使求償權力
4. 留意並採取必要法律行動,以防肇事者脫產
à申請 "假扣押"
http://blog.udn.com/frankbetty/4381179
交通事件裁決流程
http://www.judge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3087&ctNode=940&mp=117051
交通事件裁決流程
http://www.judge.taipei.gov.tw/ct.asp?xItem=3087&ctNode=940&mp=117051
- 到警局做筆錄會遇到的事
à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
à一個月後可申請"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"
- 道路優先權
「直行車」優於「轉彎車」。
「幹道車」優於「支道車」。
『讓』標誌(字)方向者為支道車,『停』標誌(字)方向者為支道車。
「在多車道上之車輛」優於「在少車道上之車輛」。
車道數相同,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,「右方車」優於「左方車」。
進入同一車道時,「左轉車」優於「右轉車」。
「幹道車」優於「支道車」。
『讓』標誌(字)方向者為支道車,『停』標誌(字)方向者為支道車。
「在多車道上之車輛」優於「在少車道上之車輛」。
車道數相同,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,「右方車」優於「左方車」。
進入同一車道時,「左轉車」優於「右轉車」。